关于2023年国家旅游科技示范园区名单的公示
根据《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国家旅游科技示范园区评定工作的通知》(办科教发〔2023〕76号),经申报、专家评审、实勘,文化和旅游部拟确定2023年国家旅游科技示范园区名单,现予以公示。
公示期为7天(自公示之日起计算)。公示期内,对公示名单有异议的单位和个人,可通过传真、电子邮件等形式向文化和旅游部科技教育司书面反映。反映情况须实事求是,并提供所反映问题的佐证材料。以单位名义反映的,应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;以个人名义反映的,应署真实姓名、工作(学习)单位、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。
联系电话:010-59882114
传真:010-59881677
电子邮箱:kjc@mct.gov.cn
文化和旅游部科技教育司
2023年12月27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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